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考试招生工作,负责本单位的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和监督工作等。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申请材料审核工作。
(三)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面试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各面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综合面试工作,负责确定考生综合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等。
二、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全日制招生计划 | 非全日制招生计划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20 | 0 |
备注:“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不占以上招生计划。
三、综合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综合考核方式
线下面试
(二)考核内容
1. 专业能力考核
主要考查申请人的外国语言文学基础知识系统和理论素质,了解申请人知识结构、研究基础、理论水平、分析能力等;综合评价申请人对本学科前沿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2. 外国语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是否达到本学科专业的外语要求,包括听力和口语测试。
(三)考核程序
1. 每位考生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包括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介绍、公开发表的文章与取得的科研成果、今后的研究计划等。汇报语言为中文。
2. 专业能力考核采取随机抽题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含个人陈述环节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综合考核的具体安排详见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附件)。
四、综合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综合考核总成绩的计算
综合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90%+外国语考核成绩×10%
(综合考核总成绩和单项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二)录取原则
1. 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及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排名并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则按照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排序)。“援疆博士师资”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研究生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名。
2. 综合考核总成绩及其任一项成绩出现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面试违规违纪者不予录取。
五、成绩公示
综合考核结束后,学院将对考生成绩进行多次核算,并及时在本单位网站(http://flc.ouc.edu.cn/)公示考生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成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申请申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将组织核查,并给予考生答复。
六、本方案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详见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联系人:陈老师
咨询和申诉电话:0532-66787311
外国语学院
附件:2026年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