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班级:
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现组织在校研究生开展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七届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第三届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中国银行于2012年6月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
奖励40名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每人5000元,合计20万元。
我院有2个名额。
二、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集团教育基金”。学校于2011年11月设立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励志助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集团教育基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30名,每人5000元,合计15万元。
我院有2个名额。
三、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青岛银行出资在我校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学校于2011年11月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教育基金”。
奖励品学兼优的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24名,每人5000元,合计12万元。
我院有1个名额。
四、东升研究生奖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在服务社会、服务学生过程中表现突出、为学校赢得荣誉的优秀研究生,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资金全部来源于王东升先生的捐赠。
奖励40名优秀的在校研究生,每人2500元,合计10万元。
我院有2个名额。
五、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社会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9),符合条件的同学(专硕不要求一定有学术成果)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研究生导师、学生辅导员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研究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服务社会、服务学生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分别报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 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学金时弄虚作假者;
2.主动要求放弃奖学金者。
七、材料提交
(一)申请奖学金的研究生需分别向学院提交《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3)、《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5)、《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研究生)》(附件6)、《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研究生)》(附件7)、《中国海洋大学“东升研究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附件8),于11月16日下班前电子版发送至defuroutine2017@163.com。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学院团委。
联系人:贾腾飞
联系电话:66787319
联系邮箱:jiatengfei@ouc.edu.cn
外国语学院
2017年11月14日
附件:
2.《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3.《中国海洋大学“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5.《中国海洋大学“中国银行研究生学术之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6.《中国海洋大学“獐子岛百佳优秀学生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