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现将2017年国家助学金、海大助学金评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评定应严格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大学字[2007]69号)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评定机制
国家助学金和海大助学金实行申报制,由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提出申请。
三、评定范围、条件、资助标准
1、评定范围
2014-2017级全体全日制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应以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为准。
2、评定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3、资助档次及名额分配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
海大助学金:2000元。
名额分配的基本原则:学校按照各学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比例来分配助学金总资助额度,其中各学院国家助学金一等的名额覆盖学院特殊困难(包括特困一等、特困二等)的人数,共46人;国家助学金二等的分配名额25人,每班从困难一等的学生中评选出1人后上报学院;海大助学金分配名额68人(包括未评上国家助学金二等的困难等级为“困难一等”的学生与困难等级为“困难二等”的所有学生)。
各班困难一等学生数见下表。
困难一等 | 英语一班 | 英语二班 | 日语一班 | 日语二班 | 朝语一班 | 朝语二班 | 法语一班 | 法语二班 | 德语一班 | 德语二班 |
14级 | 4 | 3 | 1 | 1 | 3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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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级 | 2 | 4 | 2 | 2 | 2 | 4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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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级 | 1 |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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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2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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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级 | 3 | 4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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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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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定流程
1、班级评议推选;
建议各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由普通同学任成员的班级评定小组,根据个人申请及平时表现综合评定;
班级评定小组可以由每个宿舍2名左右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组成,对本宿舍申请者的生活习惯、消费水平进行更充分的了解;
各班结合学生在学业状况、困难帮服、社会实践、校园和社会公益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资助档次的综合评定;
2、学生网上提交申请:符合条件并经班级评议推选的学生登录“学工在线”,填写并提交申请;
五、时间要求
各班自通知下发即日启动评审工作,9月30日前完成系统申请。
联系人:王莹
电话:66787106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17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