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在我校出资设立“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现将首届“国开行励志奖学金”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金额
奖励资助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生70名、研究生30名,每人5000元,合计50万元。其中外国语学院本科生4个名额(困难生至少2名)、研究生2个名额(困难生至少1名)。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
2、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仅本科生);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
4、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励、资助时弄虚作假者;
2、本学年内违反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3、主动要求放弃奖励、资助者。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其中本科生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研究生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及科研、服务社会成果证明材料(原件);
2、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确定名单经公示3天无异议后本科生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提交至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研究生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汇总提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3、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报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四、提交材料
(一)本科生:
12月2日前登录“学工在线”学生综合管理系统提交申请,答辩时请带相关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原件。
(二)研究生:
1、附件1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
2、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研究生)(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3、科研成果、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原件)
以上材料请于12月2日9:00前纸质版交至外国语学院团委,电子版发送至wgyxyzz@126.com。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系人:李晓彤
联系电话:66787319
附件2:中国海洋大学国开行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情况汇总表(研究生)
外国语学院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