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本科毕业生: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充分发挥先进的典型示范和激励引导作用,根据《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试行)》(海大学字〔2007〕54号)和《关于做好中国海洋大学201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2016届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本科毕业生总数的15%。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有正确的择业观,在校学习期间,在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在校期间曾两次以上(含两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称号;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各科成绩优良,入学来平均学习成绩列全班前25%;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要求;
5、对志愿到边远地区、西部地区艰苦行业或国家重点扶持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文体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秉承“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评选审批程序,做好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
1、以班级为单位,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经班级民主评议推选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的学生网上登录 “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提交申请。
2、学院审核,并将初选人员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
3、学生工作处复核后在全校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
四、名额分配情况
学校已将名额下发至学院,学院暂不给各班设限,各班符合条件者均可通过班级民主评议推选的方式进行排序,汇总后上报,学院审核后统一公示学院推荐候选人。
五、注意事项
1、各班务必通知到班内每一位同学,以其收到回复收到通知为准。
2、申请人需经过班级民主评议推选,民主评议时需将经过审核的候选人《附件1、外国语学院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本科)》(填写要求参考附件2)内容公布给班级同学,注意方式方法,参选人需避嫌,不得作为计票人;班内初评结果需在班内进行公示,班内公示不少于一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班级负责人可将异议情况进行整理汇总,与其他材料一并报送学院团委。
3、经过班级公示无异议的各候选人需严格按填写说明在“学工在线”填写《中国海洋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要求见附件2),凡不符合要求者取消相应评奖资格,不按时提交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4、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八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不占用学院名额,但也必须按照上述程序进行评定。
5、班级负责人按要求填写附件3,相应人员签字。
6、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评奖资格,并根据校规校纪予以相应处分。
六、材料反馈:
1、纸质版材料:
《附件3、2012级X语X班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说明》。
以上材料请完成签字后于12月8日上午11点之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2、电子版材料:
(1)《附件1、外国语学院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情况汇总表(本科)》电子版;
(2)《附件3、2012级X语X班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情况说明》电子版。
以上材料请于12月8日上午11点之前打包反馈至wgyxyzz@126.com,邮件主题和打包文件夹请以“2012级X语X班201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命名。
3、相应同学需于12月7日晚8点前登录 “学工在线”系统(http://xgzx.ouc.edu.cn)提交申请。
未尽事宜,可联系团委王明峰老师,联系方式:66787319。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