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选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校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23浏览次数:248

全体在校生及相关校友:

    为扶持海大创业者,引导学生在创业实践中切实提升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现征选创新创业项目入驻校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下简称“基地”)。要求如下:

一、孵化场地简介

    基地设崂山、浮山校区创业孵化场地,可容纳60-80个项目运营。崂山校区场地位于靠近东生活区新运动场,浮山校区场地位于青岛国家大学科技园一楼。

二、入驻项目类别

    入驻基地项目分为校园工作室和独立法人企业两大类:

    1.校园工作室指大学生为进行创新创业实践组建,已在各学院创业项目库登记的创业团队;

    2.独立法人企业指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经营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具体包括楼内孵化和楼外孵化两大类。楼内孵化是面向需要实际运营场地并可有效使用的创业项目;楼外孵化是面向有实际运营场地但无注册地,或不需要实际运营场地仅需注册地的创业项目。

    创新创业项目可在基地内以工作室形式运营,也可入驻基地后完成工商注册或将原企业注册地迁至学校基地。

三、报名条件

    1.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人代表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两年内的校友(毕业时间在2014年6月以后),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接受基地的管理;

    2.孵化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3.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4.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需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5.发起人拥有项目运行所必需的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实习岗位需面向海大在校生设立。

四、申请流程

    孵化项目需以主要负责人所在学院作为依托单位。依托单位应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关注项目运营。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入驻材料:入驻基地申请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校友还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2.登陆“创游记”网站注册,记录项目情况及进程;

    3.通过三个月的筹备运营,较为成熟的项目签署《孵化基地入驻协议》,并办理入驻。

五、扶持政策

    1.免费提供指定的经营场所、临时会议、业务洽谈及产品发布场地,并为入驻项目提供网络端口、电源接口、办公桌椅、资料柜等办公设施;

    2.帮助办理公司注册、税务登记,协同青岛银行提供30万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银行开户等金融服务;

    3.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提供法务、政策咨询服务;

    4.为入驻项目推荐创业导师,入驻项目可依据相关规定申请“海创行”创新创业基金扶持。

六、报名要求

    请申请人于12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交至外国语学院团委办公室(学院楼N115),并将电子版发至haidawyjiuye@126.com

联系人:王明峰                  联系电话:66787319  

    未尽事宜可关注“海创行”微信公众平台在线留言,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将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

 

附件:入驻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申请书.doc

 

外国语学院团委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