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下半年报送创业项目库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3浏览次数:195

本硕各班:

    为进一步增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精准扶持,现组织报送2015年下半年创业项目库信息,以在学校层面作为创业指导和扶持的基础信息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库信息

    信息涵盖:由全体在校生和毕业五年内校友创办的工商注册五年内的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准备阶段的创业团队。具体包括以下四类:

    (一)创意团队

    1.有创业意向或准备创业的创业团队(含在校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内未工商注册的大学生创业实体);

    2.预计两年内成立企业。

    (二)初创企业

    1.创业时间在三年以内的企业;

    2.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成长企业

    1.具有较好成长性的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

    2.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

    3.企业工商注册五年以内,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

    4.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四)重点扶持项目

    1.以信息、新能源、生物、节能环保、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为主;

    2.具有商业开发价值,市场拓展空间大;

    3.开发成本较低,适合大学生群体自主创业。

    本类别属于重点引导扶持项目,在“创意团队”、“初创企业”和“成长企业”三个类别中均有涉及,学院将根据项目特点确定并单独列出,原则上不超过本院项目总数的30%,重点关注对象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运用学校科研成果进行创业实践的研究生群体。有意向申请此类项目的团队请在《大学生创业团队信息汇总表》中标明。

 

二、 创业项目扶持政策

    创业项目库将作为各类创业帮扶的基础数据库,各类核分、资助、补贴、扶持、评奖原则上均从入学院项目库满半年的项目中进行选拔评定。学院将指导相应项目联系合适的校内外创业导师,一对一提供咨询指导。入库项目可享受:

    1.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2.在校本科生按规定给予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3.将创业项目纳入学校创业项目库,符合条件的项目可入驻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享受一年房租减免政策;

    4.优先推荐申请国家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投资机构项目支持;

    5.推荐到青岛市内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落户,并落实三年内减免房租政策;

    6.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7.符合条件的项目协助办理20-4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支持,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8.提供工商、法律、税务、财务、管理咨询、人事代理、知识产权申请等配套服务。

 

三、 提报要求

    1.请有意申请的个人或团队自行申报,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2.创业团队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校生或毕业五年内校友;创业团队如涉及了几个学院的学生,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统计。团队负责人需认真填写项目参与人信息,作为创新创业学分认定依据;毕业五年内校友由在校就读学院报送。

    3.学院将每半年报送一次创业项目库信息,时间节点为5月和11月,届时会提前通知,其余时间不接受项目库信息更新。本次报送时间为2015年11月6日上午11点前。

 

材料提交:

    (1)各创业团队信息表(见附件1)

    (2)创业团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3)已工商注册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发送至haidawyjiuye@126.com,主题和附件请以“专业年级班级+姓名+创业团队材料”命名;纸质版材料请交至外国语学院团委办公室(N115)王明峰老师处。

    请大家高度重视,协助学院做好摸底调查工作,避免由于漏报对学生造成的不良影响,全面掌握学生创业实践的情况。

 

联系人:王明峰老师

联系电话:0532-66787319

 

附件下载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15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