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晓彤发布时间:2018-05-31浏览次数:884

各位毕业生:

今年的毕业生派遣工作在即,毕业生的户口迁移工作是毕业生派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在入学时已经将户口迁至学校的同学认真对待。并按照以下要求填写2018届外国语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附件)。第一批户口迁移办理材料的提交时间截止到66日,第二批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以班级为单位于66日之前将各班的《2018届外国语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发送至1641956255@qq.com

填表注意事项:

1、考取公务员和事业编制的毕业生,因单位录取与否短时间内难以确定,所以户口先不要迁回生源地,可暂不提交学院第一次和第二次统计的信息,以免户口一旦迁出,造成这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户口。因此这部分毕业生一定要等政审结束,单位已经确定录取,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自行办理,学院不再统一办理。

2、到企业就业但还没有接到单位关于是否落户通知的毕业生,请咨询单位,确认后上报信息,若在截止日期之前不能确定,不要上报信息,等单位确定后到户籍室自行办理户口迁移事宜。户口问题一定要与单位落实清楚,避免户口误迁,给毕业生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单位不接收户口的,需事先征得生源地的落户地派出所同意,将户口迁回生源地。

4、本校本科生已考上本校研究生的,户口可继续放在本校,不需要迁出上报。

5、毕业生工作单位在青岛,要在青岛办理落户的,只需打印户籍证明落户,户籍证明上不需要写详细户口迁移地址,在户口迁移地址时填写“青岛落户”即可。

6、毕业生中有已婚者,请在“备注栏”注明已婚。便于打印户口迁移证时更改信息。

7、信息表中“户口迁往地具体地址”一栏时,请按照“省、市、区、街、门牌号”的格式填写。

8、毕业后准备出国且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的同学,为避免因户口迁出无法办理手续,请不要上报户口迁移信息,待所有手续办完后自行办理。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贾腾飞;

联系电话:66787319/17753222121(同微信)。

 

附件:2018届外国语学院本科、研究生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xlsx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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