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6届毕业生各类特殊情况办理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5-25浏览次数:302

本硕各毕业班:

    为进一步做好2016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就业政策进行梳理,烦请自行对照查看,并按照相应通知进行办理。总体而言,毕业生去向大体可分为就业(含人事代理)、出国、升学、回生源地等几类情况。

一、户口问题:

    1.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毕业生,如果单位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如何处理:户口在入学时未迁入学校的,因毕业后不牵涉到户口迁移的问题,所以在签订省外就业协议书后,无需考虑单位是否接收户口,只要单位可以接收档案的,即可在信息网直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2.户口在原籍,但毕业后想迁至工作单位的毕业生:签约山东省内单位的首先需完成网上签约手续,签约山东省外的毕业生需将协议书录入到山东省高校就业信息网(详见下文)。完成以上流程、并在毕业时领取就业报到证,最后持报到证和毕业证、学位证回原籍咨询户籍迁出政策。

    3.入学时将户口迁入中国海洋大学的毕业生,需要按要求办理户口事宜,详细情况等学院通知。

 

二、党团组织关系

    组织关系可与档案、户口分离,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接收党组织关系可提前联系父母、亲朋、家人的工作单位,只要有相应组织可接收即可。

    详细情况等学院通知。

 

三、档案特殊情况

    1.如毕业生因出国原因欲将档案寄存至留学生服务中心,需毕业生本人与留学生服务中心提前联系,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并连同出国登记表或者接收函一起于6月6日前交给学院团委王明峰老师,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交至就业创业中心;

    2.毕业生如已完成签约,后因单位更改办公地点,需更改档案转寄地址的,须由毕业生本人于6月6日前持由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到学校就业创业中心进行修改档案转寄地址。

 

四、人事代理:

    若毕业生按照个人意愿,想将户口、档案落在青岛,可自行选择人事单位将户口、档案进行托管,办理流程为:

    1.毕业生提前与人事代理单位进行沟通,并在网上按流程办理,当毕业生“应约管理”处只出现“拒绝”键时,持个人手中的协议书到就业创业中心办理签约即可。。

    2.要求人事代理单位打印纸质版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盖章,毕业生签字并持就业协议书至学校就业创业中心(行远楼辅楼221)审核。

    3.学校审核通过,就业协议书信息转入就业方案数据库,毕业生用户将自动被禁用。

    注:此类毕业生请尽量于于6月6日前完成以上手续;如暂时不确定的,最迟不晚于6月15日完成。

 

五、就业:

    1.与山东省内已经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单位的签约办法(省内签约且能接收人事档案):

    (1)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搜索意向单位并向其发送电子简历(具体操作:登录、职位搜索/快速搜索、输入单位名称、点击需求岗位、投递简历;此前须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建立电子简历并已点击“生成简历”按钮);

    (2)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签约邀请;

    (3)毕业生应约,网上签约成立。系统自动发送就业协议书至相应的“就业主管部门”,并由该部门鉴证;

    (4)单位打印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并盖章,毕业生签字并持就业协议书至学校就业创业中心(行远楼辅楼221)审核;

    (5)学校审核通过,就业协议书信息转入就业方案数据库,毕业生用户将自动被禁用。

    注:此类毕业生需于6月6日前完成以上流程(网签+纸质版打印上交),并等待毕业方案核对。

    2.如单位未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请提醒单位及时注册,以免耽误签约和毕业派遣。

    3.如单位执意不肯注册签约,毕业生可参照以下两种方式:

    (1)单位虽然无法网上签约,但可签订劳动合同,或由单位出具的协议书,或接收函等:

      A.毕业生于6月6日前在山东省高校就业信息网录入劳动合同

      B.将劳动合同或协议书于6月6日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N115)王明峰老师处。

学校将以此为依据上报就业方案,户口、档案派遣回生源地。

    (2)毕业生不与该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而是选择人事代理机构,签订就业协议,将户口、档案托管,离校后直接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的毕业生参见上文“人事代理”类。

    注:请于6月6日前完成上述手续。

    4.省外签约且能接收人事档案和户口,签约流程如下:

    (1)毕业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向学校就业创业中心发送省外就业申请;

    (2)发送申请后,不必等待审核通过,毕业生直接到所在校区就业创业中心(行远楼辅楼221)领取协议书,学校工作人员现场审核通过,发放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此时毕业生将无法和山东省内的用人单位签约;

    (3)毕业生与省外用人单位签约完毕,按照《附件1:2016届毕业生省外就业协议书录入说明》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注:系统尚未开通时领取协议的毕业生需抓紧时间到网上发送省外就业申请,并在原因中注明“系统开放前领取协议书,补发申请”,否则无法在网上进行录入。

    (4)录入完毕后,毕业生持协议书及时至学校就业创业中心(行远楼辅楼221)审核,通过审核后就业协议书信息转入就业方案数据库,毕业生用户将自动被禁用。

注:此类毕业生完成以上流程后(纸质版签约+网上录入),无需再办理其他手续,等待毕业方案核对即可。

    5.单位不接收户口的省外就业毕业生参考以下表格处理已签订协议书:

 

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户口

档案

单位不要报到证

单位要报到证

户口已迁入学校

×

不可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在信息网录入“非派遣省外签约”,报到证派回生源地,持协议书到就业中心单独录入档案转寄地址;或签约人事代理(学生自愿)

属于单位特殊要求,如果不影响落户(学生自行咨询落户地政策),可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

×

不可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在信息网录入“非派遣省外签约”,报到证和档案派回生源地;或签约人事代理(学生自愿)

不可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到就业中心现场处理

户口未迁入学校

×

直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直接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

×

×

不可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在信息网录入“非派遣省外签约”,报到证和档案派回生源地;或签约人事代理(学生自愿)

不可录入省外就业协议书,到就业中心现场处理

注:1、“√”表示接收,“×”表示不接收;2、“单位要/不要报到证”是指单位是否要求报到证抬头打印成单位名称;3、本表所示不接收户口或档案的时间为永久性,而非暂时性,如有暂时性不接收的情况请参考北京、上海等有户口限制的城市处理办法。

 

      6.不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

      (1)毕业生于6月6日前在山东省高校就业信息网录入劳动合同

      (2)提供劳动合同(含双方签字盖章信息及合同有效期)复印件于6月6日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N115)王明峰老师处;

      (3)学院加盖公章确认,汇总后交至就业创业中心。

      7.如目前仍在实习,不确定能否签约;或者用人单位要求拿到毕业证后再签订就业协议(即“三方协议”)或毕业后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1)毕业生在信息网录入灵活就业信息,填写《2016年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表》(附件7),并请用人单位盖章

    (2)如用人单位执意不盖章,可由毕业生本人签字,交至学院党委副书记孟凡老师审核签字;

    (3)《毕业生灵活方式就业证明表》纸质版由毕业生本人于6月6日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王明峰老师处。

    8.就业创业中心将于2016年6月8日下午对以下三种省外就业的情况进行集中处理,请相关毕业生按时到校办理:

    (1)毕业生在录入协议时由于各种原因出现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等信息错误的(包括因单位内部区域分配需更改信息的和用人单位虽接收户口和档案,但是需通过第三方接收”的毕业生,原来录入了错误的信息);

    (2)用人单位只接收档案不接收户口,而需要单独录入“档案转寄地址”的;

    (3)用人单位不接收档案和户口,但是因前期已录入,需撤销的。

    9.在北京、上海等有户口限制政策城市就业的毕业生(含省外签约,但无法接收档案、户口的毕业生):

    (1)截至2016年6月8日,用人单位确定可接收户口、档案的(一般应有户口接收确认函),将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省外就业协议书及时按照《毕业生省外就业协议书录入说明》(附件1)录入信息网,以便完成派遣手续;

    (2)若毕业生在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户口现在仍在原籍的毕业生,单位只要接收档案即可直接在信息网录入协议书;

    (3)如截至2016年6月8日,用人单位确定无法接收户口和档案,或者尚在等待结果的,切勿将省外就业协议书录入信息网,已录入的毕业生按上述第“三”条办理。之后在6月4日到8日之间按以下方式处理:毕业生个人登陆信息网“灵活就业信息录入” →选择“非派遣省外签约”,并根据协议书内容,将所有信息填写完整→将个人手中的协议书交至各学院→到毕业领取报到证时,再将该协议书领回,暂将户口、档案派遣回生源地。如果户口申请最终通过,2016年7月16日以后可个人通过山东省人社厅办理二次派遣。

若毕业生按照个人意愿,想将户口、档案落在青岛,可自行选择人事单位将户口、档案进行托管,办理流程见上文“四、人事代理”。

 

    六、解约

    1.与山东省内用人单位解除协议的流程(每周五下午办理,如遇特殊情况想提前办理,可手写说明,联系孟凡老师签字后按如下流程办理)

    (1)毕业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解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8);

    (2)持填写后的“申请表”到学院党委副书记(孟凡书记,办公室为:学院115)处审核盖章;

    (3)然后持“申请表”到就业创业中心办公室将用户解禁;

    (4)毕业生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签约单位发送解约申请(或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发送解约申请),并由用人单位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解约管理”栏目打印解约函或者直接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毕业生将表格交至就业创业中心;

    (5)学校审核通过,毕业生重新择业。

    2.与山东省外用人单位解除协议的流程(每周五下午办理,如遇特殊情况想提前办理,可手写说明,联系孟凡老师签字后按如下流程办理)

    (1)毕业生填写《中国海洋大学毕业生解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8);

    (2)持填写后的“申请表”到学院党委副书记(孟凡书记,办公室为:学院115)处审核,并签字盖章;

    (3)然后持“申请表”到就业创业中心办公室将用户解禁;

    (4)毕业生与单位协商解约并由用人单位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或者由用人单位直接出具解约函,毕业生将表格交至就业创业中心;

    (5)学校审核通过,毕业生重新择业。

 

    七、出国、出境学习或就业

    1.所有打算出国的毕业生,如打算办理人事代理,则需按照前文办理人事代理的要求进行办理,无需提交offer或成绩单、登记表等材料,请于6月6日前完成人事代理办理。

    2.如不打算办理人事代理,个人申请自费出国以及到港澳台地区读书的毕业生按如下流程办理:

    (1)个人申请自费到以上地区深造,已收到接收函的毕业生,无需填写登记表,仅上交offer复印件即可(注明学号、姓名、学历、专业),请于6月6日前将offer复印件交至王明峰老师处;

    (2)尚未收到offer,但确定自己将出国或出境深造的毕业生填写《2016年毕业生自费出国(境)留学登记表》(附件2),详细注明理由并用黑色签字笔手写签字,如有雅思、托福等成绩或预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请附上相关材料,请于6月6日前将相关材料交至王明峰老师处;

    (3)无论是否收到offer,都需填写《《2016届毕业生出国(境)学习信息汇总表》(附件4),并于6月6日前发送至haidawyjiuye@126.com。

    注:上次报送的信息见附9,如有修改,请于6月6日前及时联系王明峰老师。已经上交材料,且在附件9中的毕业生无需重复提交材料,尚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全的(即不在附件9的),需按上述要求重新提交。

    3.如不打算办理人事代理,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或者学校公派联合培养等项目到以上地区深造的毕业生:

    (1)填写《2016年毕业生公费出国(境)申请表》(附件3),并须出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文件或者学校公派联合培养的通知,详细注明申请理由;

    (2)此类毕业生如欲将档案寄存至留学生服务中心,需毕业生本人与留学生服务中心提前联系,由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调档函,并连同出国登记表或者接收函一起交给学院;

    (3)毕业生本人将上述材料于6月6日前交至学院团委王明峰老师处。

    4.办理到以上地区就业的毕业生:

    (1)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毕业生,将劳动合同或协议书复印件于6月6日前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N115)王明峰老师处;

    (2)6月6日前无法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毕业生,需按照灵活就业方式进行办理,流程见上文。

 

八、升学

    1.保送或考取外校的毕业生需提前联系相关学校,询问档案转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以确保档案及时准确到达;

    2.收到调档函后第一时间联系王明峰老师;

    3.最近一次统计的升学表格见附件10《附件10:2016届毕业生升学信息统计表-外国语》,尚有个别同学未予完善,如有新增、修改(修改部分标红)变动,请直接联系王明峰老师。

    4.6月6日之前,若有取消升学改就业的毕业生,请个人出具申请书写明情况到学院找王明峰老师审核。

 

九、关于公务员的问题:

    1.省内的公务员(含国家公务员派出单位)也需要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

    2.省外的公务员(含国家公务员派出单位)需要签订协议书,并在网上最终录入,如对方单位不与学生签订统一格式的就业协议书,而只是发放公务员录用通知函,可由毕业生发送省外就业申请,并根据录用通知函内容直接进行录入,协议书号由录用通知函的文件号或者学号代替,录入后将录用通知交至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中心。

    注:此类毕业生如不能在6月6日前完成上述签约手续,则可按照上文流程办理灵活就业,流程见上文

 

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计划等国家基层项目就业的毕业生:

    有此类意向的毕业生务必于5月31日前联系王明峰老师。

    如能在毕业派遣前考核通过,将录用通知交至学院王明峰老师处;如毕业派遣前未最终考核通过的,可由学院暂时保留其档案,由学生毕业后提供基层单位的录用通知书,再根据录用通知的相关要求提取或寄送档案。

 

十一、其他特殊情况

    1.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关注武装部征兵工作的相关规定,如有此类毕业生,请于5月31日前单独联系王明峰老师。

    2.自主创业的毕业生:请毕业生本人单独联系王明峰老师。

    3.因继续筹备考研等原因本年度暂不参加就业的毕业生:

    鉴于后续重新择业或学校录取的调档、政审等手续办理,可于6月6日前办理托管,将户口、档案暂落青岛。若无此意愿,需填写可填写《2016年毕业生无就业意愿调查表》(附件6),并于6月6日前由学生本人交至学院团委王明峰老师处。

    4.其他问题,尤其是毕业后改派、二次派遣等事宜,请参考以下网址

http://222.195.158.203/View/Content.aspx?ID=3191

 

 

附件下载

 

 

    期间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王明峰老师。

    电话:66787319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