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评选首届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5-19浏览次数:253

2013级本科生各班: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奖励优秀大学生,学校决定设立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该奖学金由青岛宇泰金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泉、省广先锋(青岛)广告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文龙出资,并以他们母亲的名字命名。现将首届“金花奖学金”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助对象及金额

    全校奖励25名2013级在校优秀学生,每人4000元,合计10万元,其中我院名额为1名。

二、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在当年学校学生素质测评中,“思想政治素质”评定应为“良好”及以上;

    2、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列班级前50%;

    3、乐于助人,艰苦朴素,积极参加公益和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学院规定,申请者承诺自本学期起一学年内至少在学院团委值班八天,并按要求参与其他活动;

    4. 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和体育锻炼,如校运动会、院运动会等各类集体活动;

    5、自2014年5月至今,宿舍卫生成绩每周原则上不低于70分,无使用违章电器情况;

    6、2014年5月至今国奖、励志以及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不再重复参评;

    7、同时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中国海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细则》的要求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并列入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学生优先。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登陆“海大助学在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2、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根据学生提出的申请对其思想品德、学习、科研、经济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后,通过公开答辩确定推荐学生,提出推荐意见,并公示三天;

    3、学生工作处进行审核,汇总候选人相关材料后报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管理委员会。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奖励、资助资格自动取消:

    (1)申请奖励、资助时弄虚作假者;

    (2)转入下一年级学习者;

    (3)主动要求放弃奖励、资助者。

四、具体要求

    1、《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申请表》用A4纸双面打印,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不能更改表格格式。“个人主要事迹”使用第一人称,字数1000- 1200字,从思想、学习、社会实践、生活等方面入手,突出主题; “何时获何种奖励” 为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情况,不包括有关资助项目的奖项,按照“20XX年X月,被评为(授予)XX称号/获得XX奖项”格式填写;

    2、所有材料均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认真填写,其中素质测评成绩及班级人数请以《附件三、外国语学院2013级本科生2013-2014学年素质测评成绩》为准,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未按规定认真填写者,学院有权取消其答辩资格;

    3、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和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者参加答辩,答辩时间初步定于5月21日19:30在外国语学院N117进行,请提前五分钟到N108候场;

    4、后续事宜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材料提交

    1、申请人于5月20日17点前通过“海大助学在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完成个人申请;

    2、申请人于5月20日17点前将《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申请表》和《外国语学院首届“金花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wgyxyzz@126.com,主题和附件请以“201X级X专业X班+姓名+金花奖学金申请材料命名。

    3、申请人于5月20日17点前提交《中国海洋大学“金花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至学院团委办公室(N115)。

 

联系人:王明峰老师

联系电话:66787319

 

附件下载

 

外国语学院团委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