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申请华民慈善基金会·中国海洋大学 2015年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4-13浏览次数:179

 

本科生2012级各班:

    华民慈善基金会拟资助我校100名2016届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3000元人民币,并组织开展就业能力提升的专项培训,在条件成熟时向受助学生提供实习和就业信息服务。现就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资格

    1. 2016届应届本科毕业生;

    2.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 富有爱心,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公益或社会实践活动;

    4. 家庭经济困难,列入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5. 申请者本学期需按要求在学院团委值班三天,本学年共计六天,并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种公益或实践活动。

    6. 根据学院规定,2014年5月至今国奖、励志以及各项社会奖助学金获得者(不含国助、海助)原则上不再重复参评。

    7. 有以下情况者取消申请资格:

      (1)在所有大学课程中,截至申请日期有三门及以上课程不及格者(补考或重修通过的科目视为及格);

      (2)受到学校或院系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3)填报申请材料时弄虚作假者。

 二、申请审核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在线注册并提交申请。申请学生须保证申请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网上申请受理时间: 2015年4月13日—2015年4月19日,网站网址:http://dxsjy.chinahuamin.org(海大助学在线有友情链接)。注册前注意阅读页面左侧项目申请指南中的五个文件(包括项目简介项目法律意见书项目评价指标体系项目申请表格预览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和项目申请受理公告。

    2. 登陆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在线注册并提交申请的同时,需登录"海大助学在线"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交网上申请。

    3. 学院将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为组长,以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定小组审核学生材料,审核内容包括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习成绩、奖惩情况、参加学校或院系就业培训情况、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三、材料提交

    请将申报材料(包括申请声明、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学生本人提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115),打印材料提交时间:2015年4月20日下午3点之前。材料提交时请注意:每份申请材料提交顺序统一为《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申请声明》。请用曲别针进行固定,学院审核无误后统一装订。

四、注意事项

    1、注册时需认真检查注册信息是否输入准确,特别是身份证号码、学校名称、性别等,并牢记自己的登录名和密码;

    2、申请人登记表中“个人经济状况”里的“贫困生”和“特困生”选项,以2014-201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的最新认定为准,具体情况可通过个人助学在线查询。

    3、材料要严格按照华民慈善基金会的要求上报,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纸质材料与网上材料必须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申请资格将被取消。在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所填内容系统将自动保存,待最终填写完整并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并打印(用A4纸),但签名处须手写。具体要求见网站http://dxsjy.chinahuamin.org/list.aspx

    4、期间如遇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王老师。

 

联系人:王明峰

电话:66787319

邮箱:oucwmf@ouc.edu.cn

 

外国语学院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