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4号)及《关于做好中国海洋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海大学字[202085号])通知的要求,经学生自主申请、专业推荐及学院综合评定,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评定小组反映。
联系人:张鑫
电话:0532-66787109
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海大学字〔2019〕14号)及《关于做好中国海洋大学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海大学字[202085号])通知的要求,经学生自主申请、专业推荐及学院综合评定,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2020年11月27日—2020年12月1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评定小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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