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外籍专家聘请指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14浏览次数:1463

 

一、概述

 

长期外籍教师(专家、外籍博士后)(以下简称长期外国专家)指受聘到我校连续工作三个月及以上的从事教学和科研的外籍人员。

 

长期外国专家聘请纳入各聘请单位(以院系为单位)整体人力资源聘请计划,纳入各单位编制管理。长期外国专家聘任须提前一年列入学校年度计划,并至少提前三个月为外国专家办理来华手续。

 

鼓励院系积极引进具有良好专业背景和教学经验的外籍教师和专家,按照“按需设岗、择优聘任、合同管理”的方式聘任,原则上有空编的院系均可申请聘请,重点支持有创新人才培养、国际化课程体系建设和大学外语教育、教学模式改革需求的院系,聘任第一个月为试用期,由院系负责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聘请流程

 

院系向人事处申报外国专家聘请计划(包括聘任岗位和聘请人数)

人事处审批并同意院系聘请计划

院系招聘、确定人选,并签订《聘用意向书》(中英文各一份

院系填写《中国海洋大学长期外籍教师岗位申请表》或《中国海洋大学长期外籍教师考核及续聘申请表》、签订的《聘用意向书》,及所要求的外籍专家本人相关材料报送国际处

人事处、国际处联合审批《申请表》

国际处集中办理外国专家来华手续

外国专家入职,并签订正式合同

 

三、待遇标准

 

    参考国家外国专家局《普通外国文教专家及专业人员在华工作工资参考线的通知》及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2015年学校外国专家工资标准调整如下,自2015年9月起执行。

 

外国专家工资标准(单位:元)

岗位

工资

租房补贴

交通费

国际医疗保险

合计

教授

13000

2500

138

140

15778

副教授

9500

2000

138

140

11778

讲师

7400

1500

138

140

9178

助教

5500

1500

138

140

7278

 

:以上标准均为本岗位上限,相同岗位外国专家待遇可根据不同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有所区别,具体待遇说明如下

 

1. 人员分类 

 

  • 讲师:

 

  •  学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验的高校教师或三年以上教学经验的人员(6000元/月);
  •  硕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验或相应职称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6900/月);
  •  博士学位,具有2年以上教学经验及相应职称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7400/月);
  •  副教授、教授:来校前已具有相应职称和业务水平的专业人员;(9500元/月、13000元/月)

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2. 租房补贴

 

    目前我校能提供的外国专家公寓主要集中在鱼山校区外国专家楼(套一,建筑面积约70平米,月租金1600元;套一,建筑面积约50平米,月租金1200元)、浮山校区51号楼2单元(套二,约100平米,月租金2000元)、崂山校区20号楼7单元(套二,约76平米,月租金1500元;套三,约85平米,月租金1800元)。学校外国专家公寓配备了必要的家电、家具和生活设施,安装了网络;校外租住的住房学校不配备家电、家具和生活设施,可以安装网络。外国专家住房的水、电、气、暖气费、电话费由外国专家自行负担。


    外国专家可以自行选择校内外国专家公寓住房,租金实行多退少补;外国专家也可以在聘请单位的协助下在校园外租住住房。

 

3.  取暖补贴

 

    外国专家与中国教师享受等额的取暖补贴,用于支付住房所需的取暖费,取暖费一般在每年11月份一次性发放,补贴标准如下:

 

补贴标准(单位:人民币元)

 

助教

讲师

副教授

教授

2100

2400

3200

3800

  

如外教租住学校外国专家公寓,将由学校统一扣除,外国专家本人多退少补。按照青岛市2013年统一标准,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取暖费为30.4元,学校外国专家公寓取暖费价格如下:

 

收费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崂山校区套二户型

崂山校区套三户型

浮山校区51号楼2单元

2131.04

2425.92

2302.8

 

4.交通补贴

 

    外国专家与中国教师享受等额的交通补贴,用于乘坐学校班车或公交车到校工作。交通补贴每月随同工资一并发放。

 

5. 国际医疗保险

 

    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在华工作外国专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作为办理《外国专家证》的必要条件,外国专家来华后必须购买医疗保险,目前青岛市外国专家局推荐并认可的保险共两种:

 

    1.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外国专家综合医疗保险;

    2.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外籍及港澳台来华人士综合医疗保险,费用均为1680元。

  

    此项费用由学校承担并一次性支付,平均到每月为140元。

 

6. 其他待遇 

 

    受聘方聘期开始与聘期结束时往返青岛机场至外教住房的市内交通由聘方负责安排车辆接送。

 

    国际旅费:聘期为半年的外国专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院系考核为合格,学校资助单程国际旅费;聘期为一年的外国专家,在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经院系考核为合格,学校资助往返国际旅费。

 

    机票由外国专家自行购买,学校按照不同国家给予不同数额的国际旅费资助,一般标准请参考国际旅费经济舱往返参考价格(含税)。该标准为机票资助上限,超出部分由外国专家自行负担:

 

韩国

日本

欧洲

美国

3000

5000

8000

10000

 

     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外国专家工作满一年,聘方为受聘方提供1000元行李托运补贴。期满后连同国际旅费补贴一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