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外籍专家管理工作条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9-07浏览次数:558

 

一、长期外籍教师的遴选与聘请


长期外教的遴选过程应严格把关,争取引进高层次外教,尽可能在人品素质及健康状况上严格把关,坚持择优选拔、学用一致的原则。做出聘用决定之前必须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候选人的全面情况。所聘外教必须遵守中国各项法规政策,认真研究课程,做好本职工作。
为规范聘请流程,提高效率,请各系部按照以下程序和时间节点办理长期外教聘请手续:


1.10月第二周各系部分管主任向学院外事秘书提交来年聘请计划,学院据此制定来年的外教聘请计划并报人事处批准;


2.各系部按照批准的计划招聘遴选;


3.5月第一周各系部向学院统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海洋大学长期外籍教师岗位申请表》或《中国海洋大学长期外籍教师考核及续聘申请表》,并附上办理签证手续所需的材料(参考国际处网站),学院外事秘书审核汇总,并交分管副院长复核后,统一交给分管人事的院长或书记签字盖章后提交国际处。(注意:《申请表》须完整、准确,不能有缺漏、空白项,经学院签字盖章后统一报送国际处。国际处不受理单独、临时报送的材料,有特殊情况请说明,仍须经以上程序后通过院办报送。申请材料不齐不能办理来华手续。)


4.7月初协助国际处将办理好的来华工作许可和签证通知统一寄给外教,并随时跟踪签证办理情况,异常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并协助处理。


5.8月末或9月初外教入职。

 

二、长期外籍教师管理工作办法


对于外教工作管理,应秉承与在职中籍教师同样的标准和要求。


1.每位外教来校时对我校的相关规定及情况尚不了解,且存在语言障碍,应由所属系部分管主任在开学前一周外教培训期间向其逐条介绍解释《外国语学院外籍教师工作职责》,并由本人签字声明已获悉并保证遵守,帮助其尽快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


2.外教入职后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前5个工作日外教所在系部应向学院提交书面报告(填写考核报告模板中《试用期总评》表),说明其是否能胜任工作岗位,就是否正式聘请此位外教提出建议。在此期间,系主任/分管系主任/分管教研室主任应至少听课1次,外教联系教师应至少听课2次,深入课堂,了解外教的教学态度和水平,填写考核报告模板中《听课记录》表;召开学生座谈会1次或采取调查问卷形式,广泛及时听取学生意见,填写考核报告模板中《学生评价》表。听课情况及学生座谈/问卷调查情况由系部汇总,与外教沟通提出改进意见,并及时向学院反馈。所填表格提交外事秘书存档。


3.每学期开学第1周,各系部分/分管教研室主任/外教联系教师应确保外教到教室上课,如发生临时情况即时告知学生并上报学院及相关部门。外教因违反学校教学规范和纪律受到教学事故通报者,根据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视教学事故原因,给予外教不低于2000元的经济处罚,并记录在外教工作档案。外教所在系部的分管主任/分管教研室主任/外教联系教师若对所发生的教学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期末考核不予评优评先。


4.外教在校工作期间,各系部应全程了解其教学情况及教学内容,发现情况立即上报学院。分管系主任/分管教研室主任/外教联系教师每学期对每位外教至少听课1次,不定期组织其他教师听课或举行座谈会,填写相关报表,向外教及时反馈,并积极协助解决外教遇到的困难或问题。


5.外教来校后每个学期末,学院应对外教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秋季学期末按本院教师年终考核程序和方式进行,各系部按学院规定时间将外教个人总结、学生评教结果、所确定考核等级、系主任反馈意见等提交外事秘书汇总存档,结果报国际处、人事处。


6.一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前1周,各系部应按学校要求做好外教工作总结(每位外教不少于500字,突出人才培养、学科建设和国际化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学期结束日至合同截止日期间应安排的具体工作的完成情况),总结提交外事秘书汇总,经分管院长审核后,报送国际处、人事处。


7.因人为原因影响外教聘请与管理工作,视情节轻重,其责任人承担相应惩罚(见第二部分第3条),记入年终考核。


8.学院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一周及圣诞节前一周召开全院外教、各系部分管外教的主任及合作教师大会,为他们提供交流机会、获得归属感,产生凝聚力。第一个大会为介绍学院情况,明确外教职责,做好开学准备工作;第二个为总结交流一学期的工作,迎接新的一年。